如何理解判二缓三年

【如何理解判二缓三年】
判刑2年缓刑3年是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 缓刑3年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法执行制度 。即对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符合缓期条件的罪犯确定一定的考验期限 , 这个考验期限要高于或等于原判刑罚 。但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 。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或发现其他以前犯的罪 , 没有其他违反缓刑考验规定的行为 , 考验期满 , 原判就不再执行 。否则 , 要撤销缓刑 , 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 可以宣告缓刑 ,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 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 , 可以根据犯罪情况 , 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 , 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 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如果被判处附加刑 , 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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