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有哪些
【要约里的时间问题有哪些】在要约的生效时间上 , 我国采用到达主义 , 即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 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 , 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 视为到达时间 。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推荐阅读
- 花瓶水里放糖可以延长花期不
- 果断的名言名句
- 桃树流胶正常吗
- 洪泽县历史上出现的名人有哪些
- 证券账户只能绑定自己的银行卡吗
- 绿色的信号灯是什么意思
- 刚装好的系统怎么备份 电脑如何备份系统
- 6的倍数是多少有哪些
- 如何隐藏窗口的菜单栏 如何隐藏窗口
- 大闸蟹最简单的做法 大闸蟹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