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专业目录分类标准是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来确定的35分类目录 。在此文件基础上,具体的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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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设12个学科门类 。他们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这就意味着,在国考中,如果没有具体对应的岗位专业要求的话,那么我们作为国考生,是可以在大的学科门类上,寻求一致 。
第二、如果所学专业比较冷门的话,在国考职位表中,没有对应表明,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下大家拿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把你们具体学的专业划归为哪个大类 。并且跟招考单位进行电话联系,取得最终的确认 。
同时,当我们初步了解到国考专业目录分类的时候,我们还需要注意以下报考注意事项:
1、 如果你要报考的职位与你的专业存在某种相似性,不要轻易就认为可以报考 。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打电话咨询报考单位,确认清楚 。
2、 专业选择上,如果自己是硕士研究生学历,那么就建议按照学历高的来 。能报自己所属专业的就不要报专业不限的;同时要查看特殊政策照顾的是否符合 。
希望这些楼主在考公务员的时候有帮助,如果有需要,请关注我们之后,随时骚扰我们!
目前的事业单位是怎样分类的?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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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执法类,改革方向是将所有的行政审批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类事业单位,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担行政职能分为三类,完全承担的,将单位所有职责划归主管部门机关来承担,单位撤销;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则是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单位整合或者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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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今后不会再审批成立此类事业单位 。由于行政部门同样在改革,在简政放权,在压缩编制,因此,不可能连人带编,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人和编制随职能调整到行政部门,而且行政机关也不允许同时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混岗混编 。因此,职能调整后,人员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依然保持事业人员身份 。由于队伍过于庞大,执法类事业单位依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而且还要取消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方式,事业单位今后不再参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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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按其承担的公益职能的比重,又被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公益一类是完全或者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公益二类是部分承担公益服务职能,同时还承担收费或者营收职能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今后事业单位的主流方向,不管是整合还是单设,都不影响其事业单位性质 。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除将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整合,向公益一类单位靠拢之外,还要将承担的收费、营收、中介等职能,推向社会和市场,实现公平自由竞争 。
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凡是自收自支,有生产产品和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将全面脱离事业单位序列,改制为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 。改企之后,正式职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全部推向社会,自主择业 。自收自支类、自定和筹类事业编制全部取消 。
二、按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可以分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 。全额和差额事业编制也是有严格的区别的,是分开统计的 。随着改革,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将全部消失,而差额事业单位除乡镇卫生院外,其他都是逐渐剥离营收职能,机构会越来越少,人员编制都会被压缩 。
三、按照管理方式,将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和非参公事业单位 。参公,是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晋升方式等,都和公务员没有区别,只是使用事业编制而已 。这部分单位,主要是指承担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改革之后,参公的事业单位也会取消参公性质,事业单位不会再有参公不参公的说法 。事业单位一律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管理,或者正式颁布的管理办法、法律法规,不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35分类目录,国考专业目录分类如何划分?】事业单位正式的分类基本就这几类,其他还有按行业分类的,还有习惯上分类的,比较容易理解,就不一一介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