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吗
【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吗】买的房子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才行,具体如下:
1、延迟交房: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
2、没有产权证: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
3、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
4、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
5、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
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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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 。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续履行合同 。
2、无法贷款或贷款不足并不是“不可抗力” 。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也无法预见、不能克服也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是指自然灾害、战争等 。而贷款问题显然不是这样,它有着复杂的主观因素,比如购房者故意不提供银行要求的收入证明的材料,当然就无法贷款了 。而且,目前大部分的预售合同都有如果贷款不足,应在一定时间内以现金的形式补足的约定,这更加说明了贷款问题并不能成为一种“不可抗力” 。
3、期房进行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准物权” 。根据上海目前的房地产登记条例,预售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这时,购房者就拥有了这套房地产的“准物权”,某种意义上说,这套房子已经不是开发商的了 。因此,任何一方要退房,都要双方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撤销登记”,并不是想退就退这么简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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