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什么】实物证据和口头证据的区别是:
一 , 适用范围不同 , 口头证据规则是合同相对性在证据法上的反映 , 其条件是必须与合同相对性、最佳证据规则及禁反言规则相一致 , 所以 , 有人认为它首先是合同法内容 , 即“口头证据规则系契约法中之实体法 , 而非如字面上所显示有关证据方面之“证据法” 。二 , 整体不同 , 三 , 适用效力不同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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