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级建筑设计院日常工作的范围

【丙级建筑设计院日常工作的范围】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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