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
【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 ,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流程: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 若被退回 , 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 , 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 , 进行公告送达 。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 。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 , 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 , 公告期满 , 视为送达 , 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一般会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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