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芍的禁忌证或配伍禁忌

白芍为毛茛科植物芍药的根 。其性苦、酸、甘,微寒,归肝、脾经,有养血敛阴、柔肝止痛、平抑肝阳的功效 。白芍在中医临床处方上为常用药材,也存在着一些不宜使用的禁忌证或配伍禁忌,用药者有时疏忽或不太了解,故需加以提醒 。
白芍属寒凉之品,有酸寒收敛的作用,故凡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肾阳虚衰等证不宜用量过大或单味用 。
【白芍的禁忌证或配伍禁忌】白芍性寒,阳衰虚寒之证如纳呆腹胀,腹痛喜温喜按,口泛清水,四肢不温,或肢体困重,或周身浮肿,大便溏薄清稀,虚寒下利,下痢纯血,小便不利应慎用或不用 。
妇科调经用时,对月经不调,或白带量多质稀,小腹下坠,腰腹酸重属虚寒者,不宜用量过大或单味用 。
白芍酸寒收敛,伤寒病在上焦之阳结、疹子忌用 。孕妇产后不宜用量过大或单用 。
现代中药药理学证实白芍有明显的镇静作用,故昏迷患者忌用,婴幼儿及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及单独大量使用 。
白芍和当归常合用,但对于严重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要权衡利弊的考虑,因二药均可抑制心脏 。
白芍酸寒收敛,可拮抗桂枝、川芎等药材的发汗作用;白芍恶芒硝、石斛,畏鳖甲、小蓟,反藜芦 。
白芍宜入煎剂,或入丸、散 。敛阴、平肝、治痢多生用,柔肝止痛多炒用,酒炒可减其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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