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食盐实行什么销售

清代食盐专卖制度纷繁复杂,但其最为核心、最具代表意义的是纲法,在这一制度之下,若官方规定某一商人所贩运之食盐,只能到指定的引窝,即具体的州县销售,称之为“专商引岸”制 。
食盐

清代食盐实行什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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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食盐实行什么销售】 食盐是指来源不同的海盐、井盐、矿盐、湖盐、土盐等,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国家规定井盐和矿盐的氯化钠含量不得低于95% 。
食盐中含有钡盐、氯化物、镁、铅、砷、锌、硫酸盐等杂质,规定钡含量不得超过20mg/kg,镁、钙含量过多可使盐带苦味,含氟过高也可引起中毒 。
盐在中国的源起:“盐”字本意是“在器皿中煮卤”,《说文》中记述:天生者称卤,煮成者叫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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