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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作出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哪里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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