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女方一方不肯离婚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法律依据】
【男方不愿离婚女方怎么办理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推荐阅读
- 婚前负债离婚怎么处理
- 无结婚证婴儿能上男方户口吗
- 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在发证地办理
- 金国秀侯志宏离婚了吗
-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 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怎么办
- 分居是否可以离婚
- 离婚转移财产后怎么分割
- 非深户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吗
- 刚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