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不同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不同】
一、内容判断上不一致 。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
二、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 。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两者虽然都涉及到意思表示一致,但二者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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