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加对方名字有用吗


婚前买的房子加另外一方的名字不能用有没有用来评价 , 加名字以后就是算共同财产了 , 有没有必要就要看双方的选择了 。在婚姻中持有个人财产是比较有用的 , 不过对于婚姻关系可能又不是很友好 , 关键还是取决于个人 。
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配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 , 房款已经全额付清 , 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 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 , 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 , 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婚前买的房子加对方名字有用吗】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 , 余下办理贷款支付 , 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 , 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 , 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
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 , 余下办理贷款支付 , 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 , 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 , 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 , 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 , 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 , 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
5、领证后 , 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 , 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 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
6、领证后 , 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 , 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 , 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 , 协商不成的 , 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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