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法律问题分析:
【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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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可因何种关系而取得? 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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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主要基于三种人身关系而取得:一、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依非法同居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 。
可撤销的婚姻在被撤销之前、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前,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 。
二、血缘关系 。
如: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之间 。
三、扶养关系 。
如: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
再比如:
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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