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多久,没签合同,能立马走人吗( 二 )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试用期从什么时候算起,试用期多长时间?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作出相关规定: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 。 具体规定是: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 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这是劳动合同法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的做法所规定的具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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