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亲关系包括哪些,三代近姻亲关系包括哪些( 二 )

【姻亲关系包括哪些,三代近姻亲关系包括哪些】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 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 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 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 , 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 , 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 , 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 。
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 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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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亲关系有哪些? 姻亲关系包括血亲的配偶 , 配偶的血亲 ,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1、血亲的配偶 , 指自己直系、旁系血亲的配偶 , 如儿媳、姐夫等 。
2、配偶的血亲 , 指自己配偶的血亲 , 如岳父、夫之妹等 。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 指自己的配偶的血亲的夫或妻 , 如妯娌、连襟等 。 姻亲关系因夫妻离婚或夫妻中一方死亡、他方再婚而消失 。
姻亲关系的终止
姻亲关系因一方死亡 , 主体缺位而终止 , 这是不言而自明的 。 姻亲关系是否因作为其中介的婚姻当事人离婚而终止 , 对此有消灭主义和不消灭主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 。
如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规定 , 姻亲关系可因离婚而终止 。 德国、瑞士规定:由婚姻而生的姻亲关系 , 不因该婚姻解除而消灭 。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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