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盗窃如何定罪,携带凶器盗窃但未使用


携带凶器盗窃未遂的如何认定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 , 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 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 。 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 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 , 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 。 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 , 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 , 如棍棒等 。
对于携带凶器的目的的非法性 , 必须是为了在盗窃中为抗拒抓捕等目的 , 否则 , 若只是为了实施盗窃方便 , 为顺利实施盗窃创造条件而携带剪刀、钳子等工具 , 只是一般的作案工具 , 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 若查明携带的器具确实不是为实施盗窃而携带 , 则更不应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
若在盗窃中 , 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 , 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怎样认定携带凶器盗窃中的凶器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 未达到“数额较大” ,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 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 , 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 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 , 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 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 抢劫罪是指对受害人实施的强行截取财物行为 , 客观上 , 受害人已经知道犯罪人要抢夺其财物 , 而并非在不知情下被夺走财物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 , 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物偷走 。 其客观上的主要特点是受害人毫无知情 , 无所防范 。
携带凶器盗窃 , 是定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 , 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 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 。 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 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 , 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 。 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 , 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 , 如棍棒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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