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工工伤如何赔偿法( 二 )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 不适用本条规定 。
临时雇佣工受工伤该得到些什么赔偿?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 并且在工作期间受伤就算工伤 。 该怎么赔偿那是老板和组织搬运的领头人之间协商的事情, 尽快做工伤鉴定, 防止以后出现纠纷 。 一般要在出院后六个月做登记鉴定, 具体几级伤残到时候做鉴定才能知道 。 赔偿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理规定的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 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符合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扩展资料: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 劳动关系成立 。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其中, (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雇佣临时搬运工, 工伤该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 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 。
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 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 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 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 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 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 。 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 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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