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住院保险如何报销,儿童小额住院保险如何报销( 二 )


二、报销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 由于特殊情况未实现联网结算而发生的全额垫付的住院医疗费用 , 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后 , 参保个人将所需材料交学校、托幼机构或福利院等机构;
2、学校、托幼机构或福利院等机构负责归集 , 交由本区县教育局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核实并填写报表申报至所属社保分中心或城乡医保服务中心 , 并按医疗费明细录入支付系统 。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 。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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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住院报销 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 , 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 , 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 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 , 即时结算 。
儿童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天津 城镇居民参保儿童医保后 , 可以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四种待遇: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 ,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 , 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 , 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 , 报销55% 。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 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
3、门急诊报销待遇 。 在一个年度内 ,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 起付线为800元 , 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补助30% 。
4、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 提醒您 ,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 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 , 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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