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积分入户,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条件


深圳积分入户如何办理?
 办理申请前 ,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等
申请材料
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2018年第一版《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各部门《申报指南 , 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
每日预约人数
经研究决定本期将逐月开放预约 , 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 ,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预约160人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 。 预约时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 , 填注虚假信息或异常预约的 , 一经发现取消预约资格 。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自主取消预约 , 取消的预约名额将被锁定 , 不再开放 。
申办窗口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积分窗口:一楼B厅44-46号、65-66号、二楼C厅97-11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层)
积分窗口:19-31号
特别提示:
一、同时在津及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不得在天津市申请积分入户 。
如积分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申请办理积分入户的 , 积分窗口核实后 , 将按提交虚假信息处理 。
二、2018年第一期 , 规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且申请时应为正常缴费状态 。
三、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类别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且与申请人岗位相符 , 方可予以确认积分 。
另外 , 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为中级以上的 , 其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 方可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
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 , 只有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确认积分 , 范围以外的不予确认积分 。
五、积分申请人申请受理时应当提交受理日前30日内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 不再收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
六、申请积分的专利为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 , 未授权或终止失效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应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自专利申请日起 ,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发生过变更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积分申请人通过变更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 , 不予确认积分 。
七、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 该申请人取消当期申报资格 , 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1基本指标
文化程度、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年龄

2加分指标
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或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
3减分指标
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其中 , 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
积分入户基本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 , 2.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 ,3.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 , 且在有效期内 。 4.未受刑事处罚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