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拍摄合同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 , 给付货币的 ,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根据上述规定 , 后签署方签字时 , 只是合同已经成立 , 但还没有生效.只有当先签字方得知后签字方已签字的情况下 , 合同才生效.
成立与生效的本质区别是对双方有无约束力.
成立但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双方没有有约束力 , 双方不必遵守 , 如果不遵守 , 不构成违约.
生效的合同 , 对双方有约束力 , 不遵守将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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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型确定了具体的划分原则:
(一)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 , 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 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 , 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 , 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 , 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 , 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二)加工承揽合同 ,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三)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 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四)补偿贸易合同 ,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
(五)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 给付货币的 ,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以上为法律解读与规定 , 具体详细情况可和 @@资深的 法律人士专家去请教 应该比较了解透彻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您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内容如下: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7〕豫法经字第11号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复〔1985〕39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批复的意见收悉 。 经研究 , 现对该批复补充如下:
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 按照合同取得财产的 , 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民法通则的上述规定 , 合同标的为实物的 , 标的物交付的地点 , 就是产品所有权转移的地点 , 也就是合同履行地 。 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或者农副产品购销
合同 , 除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外 , 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合同履行地时 , 因交货方式不同应有所不同:
(一)凡按照合同规定实行代运制 , 即由供方代需方向承运部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 , 运杂费由需方负担的 , 产品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 按国家规定的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 , 也是一种代运制 , 应以产品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凡合同规定实行送货制 , 但又不属于国家规定送货办法范围的 , 即由供方自备运输工具送货或者由供方将货物交承运部门运送给需方 , 运杂费由供方负担的 , 产品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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