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失业金,个人原因辞职怎么领取失业金


如何领取失业金? 在北京失业后 , 凭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
与原单位合同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 , 在没有工作期间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办理 。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 , 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 , 确定增发的月数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就业没有影响 。
扩展资料: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 并有求职要求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 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第十四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 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 , 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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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怎么领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 , 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 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 , 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 , 并有求职要求 。
领取流程
首先要督促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 , 并获得审核回复 。 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的大致过程如下: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 , 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 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 , 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 。 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 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
3、有再就业要求的 。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 , 并加盖单位公章 。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 , 失业证明 。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 , 失业登表 。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 , 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
四、失业登记之后 。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 , 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 , 同时办理下岗证 。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 , 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 , 即交2年领取5个月 , 3年领取7个月 , 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 , 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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