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怎么算,稿费一天一算吗( 六 )


在稿酬制度出现初期 , 社会对它的看法仍受传统观念支配 , 为报馆写稿取酬仍被视为文人末路不得不做的低贱之事 。 不是迫于饥寒 , 一些文人仍耻于为市场、为稿费写作 。 林琴南等译《茶花女遗事》 , 刻成后 , 《昌言报》准备刊登 , “告白”中称该书系用重价购取 , 引起林琴南等不满 , 致信高凤谦 , 要其转告汪康年 , 更正此事 , 声明不愿收受酬资 。 高凤谦致信云:“并乞更登告白 , 将‘重价购取’一语削去 , 但云译书人不受酬资 , 只收板价而已 。 此书魏君所刊 , 林、王二君不愿得酬资 , 尊处之款 , 自当以归魏君 。 ”为此 , 高凤谦代汪康年拟告白如下:
《巴黎茶花女遗事》告白
此书为福建某君所译 , 本馆喜其新颖 , 拟用重价购买 。 承译者高义 , 不受酬资 , 只收原刻板价 , 并将原板寄来 。 特此声明 , 并致谢忱 。 昌言报告白 。 (《汪康年师友书札》二 , 第1656页)
到19世纪90年代 , 耻于卖文的观念已开始发生明显变化 , 稿酬制度已为人们所接受 。 原先因仕途拥塞、谋生艰难 , 大量流入上海和江南一带的秀才童生乃至举人进士、候补官员 , 现在发现能够通过业余时间写作文字 , 赚取稿费 , 对自己的生活稍有补贴 , 往往为此喜出望外 , 为报刊和书局写稿的积极性特别高 。 翻阅时人书信文集 , 此类资料比比皆是 , 一些文采焕然、下笔神速的名士如林琴南 , 或学养深厚、具有声望的学者如严复 , 甚至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收入 。 林琴南最初翻译小说不愿取酬 , 后来不仅取酬 , 且稿酬十分可观 , 他的老友陈衍曾与他开玩笑 , 说他的书房是造币厂 , 一动就来钱 。 其结果 , 造就了上海图书报刊涉及面广泛的写作人群 , 并使之日渐职业化 。
清末民初的作家单靠写作仍然难以为生 , 除了写稿之外 , 都要兼作其他工作 。 李伯元、吴趼人吃小说饭 。 家无余财 , 生活贫困 。 鲁迅在民初《小说月报》上发表的小说《怀旧》 , 稿费是大洋5元 。 当时 , 一个绸缎铺的掌柜先生每月薪水8—10银元 , 普通职员4—6元(1914年左右) 。 一个下等巡警的月收入是大洋8元 , 稍好一点的工厂工人的月收入也有8元 , 吴趼人在江南制造局作抄写员 , 每月也是8元 。 也就是说 , 一个作家必须每月写出两篇《怀旧》这样的文章 , 才能达到下等巡警的收入水平 。 因此 , 这一时期还不可能产生民国时期那种完全靠写作为生的自由撰稿人 。
然而到了民国时期这种情况获得了很大改观 , 尤其是在上海 , 以卖文为生、以写作为职业的知识分子数量颇巨 。 究其原因 , 一方面 , 国民政府迁都南京 , 北京更名为北平 , 不复政治中心的风范 , 其文化势力迅即南下;另一方面 , 上海已成为当时全国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城市 , 其报业的现代化程度和商业化程度都是领先于全国各地的 , 使得投身报业而获利成为可能 。 从心理因素方面来讲 , 一方面 , 至民初前 , 文化人以从事报业为耻和视卖文为生为辱的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 , 而这种变化同样使他们不再耻于言钱 , 并且积极投稿取酬;另一方面 , 新文化运动表明了当时的知识阶层普遍需要一种言论的媒介、身心的自由 , 公共租界的存在使文化人不会因为言论过激而遭逮捕 , 而上海宽松的言论语境和社会舆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 一时令各方俊杰无不景从 。
鲁迅 , 是这群齐集上海的知识分子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位 , 而稿费、版税、编辑费与兼职所得正是鲁迅经济来源的最主要渠道 。
稿酬的税收如何计算 分析:根据老师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420元 , 显然老师的稿费高于800元 , 假设正好是4000元.又结合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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