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税怎么扣,工资税怎么扣的( 二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 , 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公告如下:
一、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 , 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见附件1) 。 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 , 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 税款多退少补 。
(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 , 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 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 , 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
上述公式中 , 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 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2)执行 。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 其中 ,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 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 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二、非居民个人扣缴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 , 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 其中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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