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超速违章,超速扣分怎么处理( 四 )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造成交通事故, 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 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 造成危害后果, 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 不听劝阻, 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 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左侧为快速车道, 右侧为慢速车道 。 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 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 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 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
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 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 。 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 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 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 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 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 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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