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了怎么办,作废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处理办法:
(1)可以找到出票的单位和他说明原委 , 用其发票底联复印一张之后到单位由丢失发票的经受人写给情况说明 , 再由主管领导签个字 , 凭这张复印的发票报销 。
(2)如果丢失的是本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 , 而且是个抵扣联在一起的  , 就要写明情况 。 请单位的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 , 商量最佳的解决办法 。
(3)无论丢了什么类型的发票 , 不管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 都是不能要求对方重新再给开具发票 。 因为作为出票人在开发票就等于再上一次税 。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 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 , 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 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 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 , 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 , 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 , 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 , 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 。 除了预付款以外 , 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 , 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 , 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
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 。 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 , 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 。 为内部审计及核数 , 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 , 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 , 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 特殊情况下 , 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 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 , 须经国税机关批准 , 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 , 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 , 跨出市县范围的 , 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 , 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 , 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
参考资料:



发票丢了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 , 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
即: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 ,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
扩展资料:
发票因丢失 , 再重新开具发票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 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 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 , 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 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 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 , 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 , 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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