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算,小伤能算工伤吗( 二 )



怎么算工伤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因工外出期间 , 由于工作原因 , 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 , 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 , 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 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 , 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工伤怎么算,小伤能算工伤吗】

现在的工伤标准怎么计算? 李林律师:工伤是任何人都不希望遇到的事情 , 但既然发生了就要冷静面对 。 按照我国法律对处理工伤的程序性规定 , 依次处理以下五方面的问题:
1、工伤认定阶段一:应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 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 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 。 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 , 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 部分赔偿责任 , 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
作为工伤员工 , 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 , 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 。 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 , 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 。 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 , 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 。 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
2、工伤认定阶段二: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 。 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
这些证明材料 , 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 。 没有这些材料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 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 , 但是更多情况下 , 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如有必要 , 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 , 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
3、工伤认定阶段三: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 , 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 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 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 , 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 , 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 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
所以 , 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 , 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
4、如果用人单位跟你协商解决工伤赔偿数额 , 你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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