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

最高法发布最新司法解释,直指婚姻法24条,让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更为明确,你们怎么看?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司法解释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因此,司法实践中,会有大量的按照原来的司法解释原告能够胜诉的案件,将因为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败诉 。1、最新司法解释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原告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原告作为债权人,其关于夫妻债务的主张若要胜诉,须证明下列事实:
(1)夫或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没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如果该项债务超出了其日常生活所需,法院则不会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债务 。
(2)如果该笔债务虽然超出了其日常生活所需,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法院则会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债务 。
也就是说,原告将必须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原告不能完成举证责任的,其关于夫妻债务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一点,正是该司法解释与之前的司法解释不一致的地方 。之前,法院是要求被告即夫或妻一方证明讼争的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就是说,要求被告证明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事实 。事实上,证明一个事实不存在,就好比要一个人证明自己没有犯罪一样困难,甚至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
2、最新司法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实施 。有人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将引发大量涉及夫妻债务案件的重审 。”事实上是不可能的 。因为,法律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该司法解释只是向将来发生效力,而不能对既往发生效力 。
最新司法解释最后的内容是,“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这只是说,在今后审理夫妻债务的案件时,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之前的司法解释与本司法解释的,不再适用 。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特别说明: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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