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岂可漠视

     国庆节期间,2起事故引起了大家普遍关注,先是10月4日,广东某电力检修安装公司的员工在电厂机组检修清扫过程中被电弧烧伤,3名员工被紧急送院救治;接着,10月5日,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泄漏事故,导致5人死亡、15人入院救治 。
     外包领域似乎成了事故突发、多发的重灾区,为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敲响警钟 。当漠视规则成为一种“群体瘟疫式”的通病,后果极其严重,教训也是极其惨痛,至今“江西丰城事故”让人心悸: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而事故发生的主要主要因素认定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行业监管(主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属地领导主体责任缺位”,最终导致“11.2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 。
     而在电气作业领域,事故更是层出不穷:先是听闻多起单人作业,无票作业,未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技术措施,冒险带电作业碰触带电设备,造成人身触电的案例,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每每谈起,让人唏嘘再此,又获悉因设备不熟悉、交底不清、越限作业、监护缺失,引发多起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的悲剧,令人痛心 。我们不禁反思:本是一次最简单不过的电气设备清扫作业,却在最基础的地方出了问题,不禁反思:到底怎么了?本是一次普通的例行C级检修工作,却在最简单的环节下发生了事故,不禁问到:到底是为什么?本是国庆举国欢庆的美好时刻,却在大家眼皮底下酿成了悲剧,不禁痛思:到底该如何防范类似事故?
     分析这些事故原因,除了特殊的因素外,还与忽视安全、漠视规则有关 。这种漠视,一方面是作业者不知不畏、习惯性动作造成的,糊里糊涂的就掉入“违章违规陷阱”;另一方面,管理的各级人员,存在责任缺位,未能有效履行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安全监督监护等职责,对“外来人员”的“危险举动”司空见惯、事不关己,听之任之,最终酿成悲剧 。总之,规矩意识缺失、习惯性违章、惯性思维和集体性的盲目乱干,终将大家都引入事故的深渊不可自拔 。
     安全管理理念中有一句话这样说:“所有人为原因的事故都可以预防”,而从多起事故来看,如果作业者知道违规的后果,知道屏柜后触电风险、安全距离不够电弧灼伤风险、误入间隔死伤风险、扩大工作范围人身事故风险等等,他肯定不会去违规违章,但是因为不知不畏,侥幸心理让他固执的认为“应该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习惯性思维让他天真的认为“没事” 。真的没事吗?其实未必,越是认为没事越容易出事 。如果各级管理人员,能真正的负起责任,从每一个环节做起,从每位作业人员安全告知做起,把“事故诱因”链条解开一扣,或许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人人须落实”的问题 。
     俗话还说:“无规矩无以成方圆”,相信只有大家都讲规矩、按规矩办事,才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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