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中小学生手机统一保管

据了解到,关于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手机对于大家来说一把双刃剑,尤其是中小学生,手机的搜索功能可以为学生们答疑解惑,但不正确使用手机的话反而会影响学习,据最新消息报道,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除非经过家长的同意,并且提交书面申请 。接下来,大家可以和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中小学生手机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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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2月1日,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此外,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
附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
一、有限带入校园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
二、细化管理措施 。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
三、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
四、做好家校沟通 。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
五、强化督导检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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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手机的利与弊近年来,学生沉迷手机耽误学业的现状,或许已经达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从学校的角度看,不让手机进校,的确也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是可以接受的 。
材料中的学校在采取不让手机进校园的措施时,首先取得了家长的同意,且保证了同学与家人的正常通话,在遇到违规学生时,也多次说教,在规定之外,学校也做到了人情,所以我认为学校的做法可以认同 。
有的人可能会问:在如今网络时代,不让学生用手机,不会让学生与时代脱轨吗?根据各项研究显示,学生用手机大多是用来打游戏,上网聊天,严重影响了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 。且学生大多熬夜看手机,既破坏视力,又影响第二天的听课效益 。再说,现在学生的心智不是很成熟,自控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处理学习手机的关系,所以让学生携带手机弊大于利 。从校方考虑,培养人才,提高升学率才是重点,结果学生的心思都不在学习上,这让学校很被动,迫于无奈,只能采取禁止手机进校园的措施,是可以接受的 。
当然也有人质疑提出批评,说这是对学生的不尊重,限制学生的自由,对学生变相的压制,当然,我不否认这有一定的合理因素 。但迫于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有利又有弊,从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看,禁止手机进校园,无疑是利大于弊 。
最近看了一张图片名为“百年前的人与现代的人”的对比,百年前人侧躺着,嘴里叼着烟枪,现在的人也是侧躺着,手里玩着手机,我们都知道鸦片腐蚀我们的心灵,百年前外国人通过这种方式消弱我们的斗志,如今我们却成在手机里毁掉自己 。与传统相比,后者或许更加可怕! 这可是我们主动沉沦,又有谁能救得了我们 。
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用手机不再成为学校路上的阻碍,到那时,手机进不进校园,似乎也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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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没有权利没收学生手机学校是有权利没收学生手机的,但没收学校手机后,老师应该将手机归还给学生,如果不归还的就会构成侵权 。
老师没收学生的手机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四部法律,分别是:《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严重者算是侵犯你的隐私 。
一:《民法典》第114条的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
二:《民法典》第235、236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
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 。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 。
四:《教师法》并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 。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 。也就是说,这样一来,老师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 。你不只可以拿回手机,还可以向法院诉讼老师这四项罪 。
另外,《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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