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的城乡医保的居民在住院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让不少参保患者、居民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经济负担 。那参加的城乡医保的居民在住院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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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城乡医保的居民在住院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标准、比例等也会有区别,例如:
1.安徽滁州凤阳县
(1)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起付标准为:一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元、二类(县域内二级医院和城市一级医院)400元、三类(城市二级医院和县域内三级医院)500元、四类(城市三级医院)700元 。
【参加的城乡医保的居民在住院时,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是】(2)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0%、70% 。
(3)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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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黑龙江哈尔滨市
(1)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40元、480元、72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为100元 。一个年度内,自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降低10% 。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 。
(2)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成人居民支付比例为7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支付比例为80% 。参保患者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一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55%,二档缴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5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支付比例为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支付比例为90% 。
(3)二档缴费的成人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一档缴费的,待遇标准不变 。
3.安徽合肥市
(1)参保居民在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省属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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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域和合肥市区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和在上级医院急诊抢救的,基金支付比例不变;未通过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和其他医疗待遇 。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最高支付30万元/人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间开始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参保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时间会有一定差别,以民政等部门通知为准)
另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居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政府负责参保信息采集、材料初审、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工作 。未参保的在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所在学校负责参保信息采集、代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地区的城乡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的介绍,可以作为参考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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