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松韵老公是谁,谭松韵和老外


谭松韵老公的名字 谭松韵之前一直被传闻称有一个神秘的男朋友 , 而且谭松韵已经和他交往了十年了 。 但是这个传闻一直都没有得到证实 , 谭松韵也从未公布过自己有男朋友这件事 。 谭松韵每次和小鲜肉合作影视剧的时候总会传出一些绯闻 , 不过最终他们也都会澄清 , 两人只是有过合作而已 , 现实生活中并没有亲密的关系 , 后来有网友扒出谭松韵其实一直都有男朋友 。

根据网友的爆料 , 谭松韵的男朋友名也是北电毕业的 , 两个人应该是校友 。 谭松韵的这个绯闻男友虽然说也算是娱乐圈的人 , 但因为是幕后的工作人员 , 所以一直都没有被人所关注 , 这段感情也一直被埋藏 。 很多人知道之后都表示谭松韵的绯闻男友是个好男人 , 为了女友的事业 , 默默地站在她的背后支持她保护她 。

但这段恋情谭松韵从未正式公开过 , 不知道是真是假 , 而且在去年谭松韵的妈妈在跨年夜的时候出了车祸 , 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 这对谭松韵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过度的关注谭松韵的私人生活了 , 即便她是有男朋友的 , 但这段恋情是否公布权力也在谭松韵的身上 。
谭松韵的男友是谁 , 为什么啊? 谭松韵还没有结婚 , 那只是炒作吧
2015年是谭松韵的老公是谁 真逗楼下也说了是上海的公司那请问那位老板不潜规则自己手下艺人 , 跑别人的公司要别人家的艺人?!谭松韵出道十多年了一直只能接到配角女二都少的可怜一般是34567的角色 , 这两年才刚开始有些女一女二的角色 , 出道那么久最近才开始小有人气 , 也能看出来根本没后台要真像楼下说的是个大老板能是现在这样?
谭松韵的现任男朋友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 ,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 , 还是双方的名字 , 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 , 均为共同财产 。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 , 明确产权 ,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 , 还是双方的名字 , 均为共同财产 。 其次 , 明确产值 , 即房屋价值 , 按市场价计算 , 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 再次 ,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 如果涉及贷款 , 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 也就是说 , 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 , 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 并取得了房产证 , 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 , 并取得了房产证 , 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 因此 , 离婚时 , 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 , 取得了房产证 ,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 , 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 ,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 , 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 需要说明的是 , 共同还贷部分 , 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 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 , 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当然 , 如果一方确能证实 , 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 , 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 , 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 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 , 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 , 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 , 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 , 婚后共同还贷 , 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 , 离婚时 ,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 离婚时 , 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 ,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 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 , 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 另外 , 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 , 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 , 在离婚时 ,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 , 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 , 子女离婚后 , 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 , 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 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 , 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另有约定除外 。 在实践中 , 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 , 一方突然提出 , 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 , 不是父母赠与的 , 并拿出借据证实 。 对此 , 法院一般的做法是 ,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 , 如果另一方不承认 , 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 , 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因此 , 法院在这类案件中 , 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 , 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 , 还有子女的名字 , 或有父母的名字 。 对此 , 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 , 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将案件中止审理 , 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 , 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 , 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 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 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 , 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 , 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 , 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 不作分割 。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 , 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 也就是说 , 即使另一方出了钱 , 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 , 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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