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知识|案件查询码怎么查,公安案件编号查询系统( 三 )


第三步:凭密码登录查询 。
查询人登录本系统后填写被查询人姓名 , 输入查询密码 , 点击“确认”后 , 系统即会自动弹出案件查询信息列表 , 显示所查询案件相关信息 。
第四步:提出意见 。
查询人在查看案件相关信息后 , 如有不明事项需要咨询的 , 或有意见、建议的 , 请在表格“查询人留言栏”里写明 , 法院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 。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案件案号标准
为统一规范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使用与管理 ,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规定 , 结合工作实际 , 制定本规定 。  
【电脑知识|案件查询码怎么查,公安案件编号查询系统】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 , 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 。
第二条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 ,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 , 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 。
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 , 用中文汉字表示 。
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 ,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
第三条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
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
二、法院代字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为“最高法”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简称一致 , 但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法院代字分别为“内”“军”“兵” 。
第五条中级、基层法院的法院代字 , 分别由所属高院的法院代字与其数字代码组合而成 。
中级、基层法院的数字代码 , 分别由两位、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 并按下列规则确定:
(一)各省、自治区按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地级行政区划设置的中级法院和按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等县级行政区划设置的基层法院 , 数字代码分别与其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即三层六位层次码)的中间两位、后四位数字一致;
(二)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的中级法院 , 数字代码均按01-20确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所辖的铁路、海事、知识产权、油田、林业、农垦专门中级法院 , 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辖的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以及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对应设立的中级法院 , 数字代码分别按71、72、73、74、75-80、81-85 , 87-95以及96-99确定;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的基层法院 , 以及在同一高院辖区内铁路、油田、林业、农垦专门中级法院所辖的铁路、油田、林业、农垦基层法院 , 数字代码的前两位与其中院数字代码一致 , 后两位均按01-40确定;
(五)地级市未设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时 , 该市中级法院所辖基层法院的数字代码 , 前两位与该中院数字代码一致 , 后两位按71-8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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