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怎样才算既往病史,既往病史与现病史( 五 )


既往病史包括哪些内容 若有则如实填写 , 若无则填无 。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 , 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 , 目前恢复情况如何 。 填写方法举例如下:
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 , 缺损0.3cm , 曾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确诊 , 不需要手术 , (有医院诊断证明)现生长发育良好 , 体育成绩达标 。
②10岁时曾患肺结核 , 系统治疗一年半 , 现已痊愈 。 ③主要脏器做过较大手术 , 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 , 目前状况如何 。 如:2000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 , 术后恢复良好 , 体育达标 。
没有既往病史者 , 则在栏内填“无” 。
“残疾考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 , 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 。 残疾考生在既往病史栏内描述残疾部位 , 有残疾证的考生请注明残疾证号 。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 , 精神性疾病 , 血液病 , 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 , 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 , 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 , 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 , 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 。 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 , 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 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 , 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 如果隐瞒病史 , 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 , 即使录取 , 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 。 因此 , 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 应把认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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