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依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第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 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 如存款的利息的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 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对于孳息物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 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资产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 及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两者兼有之均在所不问, 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 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分割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应均等分 。 也就是说, 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 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 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 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 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 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 离婚时未变更产权, 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 离婚时, 如结婚时间不长, 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 可酌情返还 。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 可按赠与处理 。
和老婆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 财产怎么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分割原则:(1)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应均等分 。 也就是说, 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 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 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 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 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 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 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 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 离婚时未变更产权, 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 离婚时, 如结婚时间不长, 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 。 可酌情返还 。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 可按赠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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