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后一村民超范围采伐115株杨树


杭后一村民超范围采伐115株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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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后一村民超范围采伐115株杨树】近日 ,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马某犯滥伐林木罪 , 判处管制一年 , 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被告人的作案工具油锯予以没收 。
马某系杭锦后旗农民 。 2014年11月27日 , 经马某申请 , 杭锦后旗林业局向其核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 , 批准其采伐杨树71株 , 采伐蓄积20.80立方米 。 采伐过程中 , 马某擅自超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范围采伐林木 。 经鉴定 , 马某共计超许可范围采伐杨树115株 , 超采伐林木合计蓄积25.08立方米 。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马某违反《森林法》的有关规定 , 虽持有采伐许可证 , 但其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任意采伐 , 数量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 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 , 有悔罪表现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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