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保怎么报销流程,职工医保急诊报销吗( 三 )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 , 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 , 治疗结束后 , 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 , 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 。 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 , 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 , 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 , 分管院长签字 , 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 , 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 。 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 。 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 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 , 医疗终结后 , 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 , 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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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急诊费用怎么报销流程图 在职职工一年内门急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 , 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 , 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 , 超过部分由附加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 具体如下:
1、44岁以下在职职工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 , 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 , 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65%、60%、50% 。
2、45岁以上在职职工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 , 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门急诊的 , 分别由附加基金支付75%、70%、60% 。
3、原在职“中一”人员(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 , 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1500元 , 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 , 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 , 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 , 按照原规定执行 , 即:由附加基金支付70% 。
急诊如何报销医保报销 在上海医保卡的报销流程如下:
1、门诊、急诊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 , 也可去市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中医?医院就医(中医医院无科别限制) 。
2、急诊也可以到就近的市定点医院就医 。
3、就医时出示《市医疗保险手册》 。
4、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 , 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 , 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必须加盖急诊章 , 急诊收据也要加盖急诊章 。
5、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
6、药品外购时 , 必须有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的“外购章” , 同时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
7、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
社保中医疗保险 , ?住院后缴纳的社保其中的医保有两部分 , 自己交的会有返还到自己卡上 , 报销的是国家社保报销 , 也就是你看完病报销是国家医保 , 不影响你缴纳费用 , 而自己卡上返还的可以用来缴纳其余的20% , 一般报销不会到80% 。
一、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医疗保险:单位7.5% , 个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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