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成都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三 )


所购房为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 , 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五年内申请 , 在提取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 , 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 , 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6个月后 , 五年内申请 。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管理规定: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时 , 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
当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时 , 职工需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并且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为封存或托管状态 。
离职提取业务调整: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封存或托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 , 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提取业务 。
【成都公积金怎么提取,成都公积金能取出来吗】参考资料来源: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成都 微信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 然后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
根据住建部规定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自住住房 ,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离休、退休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 第十四条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 ,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 , 并根据不同支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委托他人代为支取的 , 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成都封存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 , 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 , 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 , 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 , 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 , 成都公积金中心电话是028 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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