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提取公积金,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 二 )



④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 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
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 提取人单位证明,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 单位证明 。
2.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出国、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 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 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 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 去管理核心办理 。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