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退休去世怎样退个人养老保险,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计算标准( 二 )


2、参保个人死亡后 ,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
3、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前离境定居的 , 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 , 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 ,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其中 ,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 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经本人书面确认后 , 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个人交了养老保险交满了 , 没到退休年龄去世的话 , 养老保险怎么退?能退多少?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 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

按月领取:
  1.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


未到退休年龄人去世 , 社会保险个人部分怎么退 , 需要带什么手续 退休前死亡的 ,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的钱 , 有单位的 , 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自己垫交了单位部分 , 那么单位部分也不能退的

至于单位那边怎么返还 , 就不好办了 , 因为人不在了 , 劳动仲裁不管用了 , 单位又说没有钱 , 真是头疼了 , 问问律师吧
社保账户全部是个人缴费,未到退休人去世,社保怎样退费 1.退休前死亡的 , 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退 , 有单位的 , 可以找到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 没有单位的 , 就没有这两个补偿

2.退休后死亡的 , 个人账户里剩余的钱可以退 , 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未退休人员去世了怎样领取个人养老保险? 交了社会养老保险,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以前所交纳的钱可以继承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 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 , 属于个人所有 , 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 , 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

(1)丧葬补助金 , 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 , 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 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 , 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 如大连 , 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

(2)遗属抚恤金 , 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 。 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 , 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 , 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 , 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 如大连 , 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 , 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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