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常常遭女方家暴,申述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

男方经常遭女方家暴,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男方经常遭女方家暴,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
注:文中案件皆为真实案例!!!
案例:
唐先生是陕西人,妻子林小姐是江西人,两个人是在东莞打工的时候认识的,热恋之后感情迅速升温,很快两个人便在江西登记结婚了,可是好景不长,两年的婚后生活让唐先生身心疲惫,因为林小姐居然有着家暴的行为,结婚以后经常因为点小事对唐先生进行打骂并且会乱摔东西,甚至期间唐先生几次被打的进了医院,有一次情节严重还报了警,唐先生也是那次便提出了离婚,而两人住的房子是婚后两人共同出钱全款购买的,但其实大部分的钱是由林小姐家里所出,唐先生只是出了一小部分资金,所以林小姐根本不愿意离婚,再加上老丈人的极力劝说,两人便和好了,只是还没有两天时间,林小姐便再次开始了家暴的行为,不是拿东西打唐先生,就是摔东西,唐先生实在是忍受不住了,只能每日住在宾馆不敢回家!(注:唐先生有很多被她打伤的照片,并且有部分她辱骂他的录音)
【男方常常遭女方家暴,申述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问题来了:那么如果男方经常遭女方家暴,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能判强制离婚吗?
律师解答:婚姻关系的解除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家暴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参考情形之一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并且,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规定的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本案中,唐先生可以将报警记录、就医记录(病历、检验报告单、缴费记录、发票)、照片、录音等作为证据直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唐先生和林小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而林小姐实施家庭暴力属于过错方,唐先生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林小姐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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