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消息,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平台的经营者)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平台的经营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元 。
【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美团被判赔偿100万元】双方均服判不上诉,“美团”表示将主动履行判决 。
推荐阅读
- 美团App被指连续24小时定位用户,爆料者:太恐怖了,每5分钟一次
- 王思聪称自己大众点评账号被改绑手机号,质疑美团安全系统
- 饿了么正式推出长辈模式
- 饿了么未对入网商户登记审查被罚20万
- 王磊退出饿了么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星接任
- 首份共享骑行减污降碳报告发布:美团单车用户累计减碳118.7万吨
- 美团重申:严禁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 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罚款8万
- 美团:积极响应政府要求全面落实骑手权益保障工作
- 美团外卖首次公开骑手配送时间算法 推出多举措落实“算法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