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医保卡的钱没用完,孩子能取出来吗?

【人死了,医保卡的钱没用完,孩子能取出来吗?】人死了,医保卡的钱没有用完,孩子能取出来吗?能取出来,不过需要到当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医保部门去办理死亡待遇的相关手续 。社保卡里的钱,是属于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个人账户的资金的钱,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决定》精神是可以继承的 。
我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采取用人的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费的方式,总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6%,计入医疗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计入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账户的支出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 。一是30%要按照职工的年龄结构等计入个人账户;二是支付参保人按比例报销的住院费用;三是支付门诊特殊病人的按比例报销的治疗费用 。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也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2%;二是从统筹基金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30%;三是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产生的资金利息 。按照目前最新的医保制度规定,今后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今后个人账户资金就只有个人缴费部分和资金利息两个部分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是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

参保人如果在没有办理退休前死亡的,除了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死亡待遇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的继承以外,对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果还有节约的,可由家属和自己的孩子继承;如果属于已经办理的退休的人员死亡以后,同样需要享受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除了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下的未领取完的月数以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没有使用完的资金,同样可以由自己的孩子继承 。

由于医疗保险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在职人员一般最高也就是3.6%左右,退休人员最高可以达到本人养老金或是平均缴费基数的5%左右,如果很少到药店刷卡买药,很少看病的职工,个人账户资金结余金额还是比较大的,多的有几万元,少的可能只有几千元或是几百元 。

如果结余金额比较高的,就需要凭相关的资料,比如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到医保局办理个人账户的继承手续,由医保局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家属,注销医保账户;如果金额比较小的,由于死亡以后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死亡待遇,办理死亡待遇以后社保卡就需要注销,社保卡注销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就无法使用,所以在办理死亡待遇之前,如果社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比较少的,可直接到当地定药店刷卡买药,直接转换成药品 。社保卡注销以后,医保局就会停止计发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停止个人账户资金的返还等 。

综上所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死亡以后,除了享受养老保险的死亡待遇以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是可以继承的,但需要到参保地或是退休地的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个人账户内没有使用完的自己可以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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