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用电规程_DL493—2001部分条款

5.1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
5.2 用户受、用电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和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5.3 用户用电或临时用电应向当地电力企业申请 。
5.4 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DL/T499规定的要求 , 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 , 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 , 用完及时拆除 。
5.5 严禁私自改变低压系统运行方式 , 禁止采用一相一地方式用电 。
5.6 严禁私设电网防盗和捕鼠、狩猎、捕鱼 。
5.7 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
5.8 严禁攀登、跨越电力设施的保护围墙或遮栏 。
5.9 严禁往电力线、变压器上扔东西 。
5.10不准在电力线附近放炮采石 。
5.11不准靠近电杆挖坑或取土 , 不准在电杆上拴牲畜 , 不准破坏拉线 , 以防倒杆断线 。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_DL493—2001部分条款】5.12不准在电力线路上挂晒衣物 。晒衣线(绳)与低压电力线要保持1.25m 以上的水平距离 。
5.13不准通信线、广播线与电力线同杆架设 。通信线、广播线和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
5.14不得在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内盖房子、打井、打场、堆柴草、栽树和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电力线路的导线之间不符合垂直和水平安全距离规定的竹子、树木 。
5.15在电力线附近立井架、修理房屋和砍伐树木时 , 必须经当地电力企业或产权人同意 , 采取防范措施 。当发生纠纷时 , 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协调 。
5.16演戏、放电影、钓鱼和集会等活动要远离架空电力线路和其他带电设备 , 防止触电伤人 。
5.17船只通过跨河线时 , 应及早放下桅杆;马车通过电力线时 , 不要扬鞭;机动车辆行驶或田间作业时 , 不要碰电杆和拉线 。
5.18教育儿童不玩弄电气设备、不爬电杆、不摇晃拉线、不爬变压器台 , 不要在电力线附近打鸟、放风筝和有其他损坏电力设施、危及安全的行为 。
5.19发现电力线断落时 , 不要靠近;如距离导线的落地点8m以内时 , 应及时将双脚并立 , 按导线落地点反方向跳离 , 并看守现场或立即找电工处理 。
5.20发现有人触电 , 不要赤手拉触电人 , 应尽快断开电源 , 并按DL477附录A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
5.21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与房顶的垂直距离应保持2.5m及以上 , 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m及以上 。
5.22架设电视天线时应远离电力线路 , 天线杆与高低压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杆高3.0m , 天线拉线与上述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应大于3.0m 。
5.23漏电保护器动作后 , 应迅速查明跳闸原因 , 排除故障后方能投运 。
5.24家庭用电禁止拉临时线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
5.25用户发现有线广播喇叭发出怪叫时 , 不准乱动设备 , 要先断开广播开关 , 再找电工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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