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养犬条例》已实施,遛犬不拴绳罚款50元至200元( 二 )


①全方位开展新《条例》实施的宣传动员工作 。公安机关联合各职能部门 , 在社区广场、公园景区、宾馆、商超及小区宣传栏、楼道电梯广告牌位等显要位置 , 广泛布告新《条例》宣传标语 ,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 , 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 , 进行多层次、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 , 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
②升级完善犬只登记系统 , 积极开展便民犬只登记服务 , 提高办证年审率 。针对市民携犬出行不便而不办理养犬登记问题 , 搭建线上办证年审预约平台 , 并与济南市公安局“e警通”完成对接 , 在社区宠物医院增设养犬登记便民服务点 , 实现群众“自愿选、就近办、更方便”目标 。目前 , 已有33家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设为养犬登记服务点开展便民服务 。下一步 , 我们将再次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宠物医院 , 继续增设便民服务登记点 。
③集中开展涉犬突出问题、重点区域治理 。以新《条例》施行为契机 , 济南市公安局全面启动“违规养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 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 , 加大巡查频次、处罚力度 。同时 , 针对遛犬不拴绳等违法行为推行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当场收缴 , 提高执法效率、便捷性 , 并进一步加大对养犬不办证不登记、遛犬不拴犬链、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及时清理犬粪便、不对犬只进行免疫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 , 做到严查严管严处 , 以处罚促规范养犬 , 以处罚促文明城市创建 。
④大力推广社区文明养犬社会化治理 。依托宠物行业协会、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 , 组织整合居委会、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保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 , 有序参与文明养犬社会化治理 , 广泛深入推进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 , 济南市公安局联合新成立的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 , 开展文明养犬社区宣传活动48场 , 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下一步 , 我们将持续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宣传活动 , 动员发动社会力量 “随手拍” , 采取扫码举报、视频监控、定点通报等形式 , 扩大举报曝光渠道 , 震慑不文明养犬行为 , 从源头上解决涉犬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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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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