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职工队伍建设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职工队伍建设】有关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职工队伍建设 ,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生命线 , 好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安全工作 , 团结一致互关爱上下沟通保安全 , 以人为本勤培育安全管理人性化 。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由于某供电企业职工队伍形成的因素 , 使某供电企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 , 专业水平低 , 责任心不强 , 同时由于企业的管理方法跟不上电力事业发展的需要 , 生产工具落后 , 生产技术陈旧 , 经济困难 , 安全管理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 人员的工资待遇低 , 工作情绪欠佳 。这使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受着严峻的考验 。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生命线 , 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在于"以人为本" , "以人为本"的切入点在"人" 。
在工作过程中要尊重职工、关爱职工、激励职工、在职工中要有诚信 , 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必要条件 。
要做好代管县供电企业的安全工作 , 可通过下面三个方面做起:
1、团结一致互关爱上下沟通保安全
要做好某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企业领导要走群众路线 , 深入到员工中去 , 关心员工的疾苦 , 与工人沟通 , 与工人一道分析企业目前困难的原因 , 展望电力企业发展的前景 。在工作中各级领导既要起到相应的企业主心骨作用 , 又要做到对事不一意孤行 , 都是自己说了算 。要多听取员工的意见 , 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 , 尊重他们的情感 , 让员工树立起企业主人翁的精神和责任感;要带动员工相互沟通 , 不要在困难面前互相抱怨、拆台、勾心斗角、见利忘义 。要互相尊重、互帮互学 , 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 相信领导一定能将企业带出困境 。这样上下沟通 , 相互信任 , 必将促使安全生产向好的方面发展 。
2、以人为本勤培育安全管理人性化
企业的工作重点在管理 , 管理的重点在人 , 只有抓住了"人"这个根本 , 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成效 。
某供电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低 , 对电力系统知识的认识浅薄 , 电力作业单凭"师傅"教就的方法 , 固步自封 , 远离现代电力作业的要求 。要带好这支队伍必须运用"人性化"管理 , 要使员工在工作中体会到既有制度 , 又有自由;既有要求 , 又有关爱;既有奉献 , 又有回报 。让他们知道电力知识的渊博 , 唤醒他们的上进心 , 学会在工作中学习知识 , 用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 。
在每次工作开工前要与工人一起围绕电力常识认真解读工作的知识点 , 编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 按"安规"的要求认真讨论该项工作的工作票 。这样可以将电力知识一点一滴地灌输给员工 , 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 。
在工作中要"一丝不苟"按制定的方案进行 , 坚决消灭电力生产的"三大敌人" 。工作完成后要进行总结 , 让工人谈感想 , 以加深对电力知识的认识 , 纠正不正规的操作方法 , 提高自身的作业能力 。每月要进行一次当月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工作票及操作票分析会 , 让工人互相交流 , 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点评 , 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对差的给予帮助 , 找出原因 , 争取进步 。
企业每半年要对员工举办一次电力知识培训考核 , 对考核优秀者要给予嘉奖 。管理人员要经常进入生产现场了解工作情况 , 对工作不规范的工艺加以更正 , 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性问题必须态度明确 , 绝不含糊的给予处理并及时通报 。
3、制度订立可操作重奖轻罚保人心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 严密的制度是安全生产可靠保证 。推动安全生产制度化 , 可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 。通过制度的考核 , 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制止违章行为 , 消除事故隐患 , 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 , 做到有情提醒 , 无情纠错 , 严厉教育 , 决不姑息 。
某供电企业每年都认真制订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及生产单位月度安全考核方案等 。
但月度安全考核的内容未能细化 , 考核思想模糊 , 可操作内容少 , 奖励机制未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 事故处理未能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要做好安全工作 , 供电局必须订立一套适合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 , 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
管理者知道如何管理才尽职 , 被管理者自觉接受管理 。结合电网、电站、设备等实物 , 按规范制订考核内容并将内容进行细化 , 独项考核并与奖金挂钩 , 要使工人知道如果没有做好某项工作 , 某处就有可能存在着安全隐患 , 同时自己也将丢掉该项的奖金 。奖罚制度要明确清晰 , 奖罚内容要直接对应事项和个人 , 奖罚要重奖轻罚 。重罚也许对责任意识淡薄者有一定震慑作用 , 但在实践中却是弊大于利 。一方面罚的往往是骨干人员 , 因为做得越多 , 失误的可能性越大 。处罚过重 , 容易在职工中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 何况目前工资低 , 工作回报率也少 , 在生产责任和分工不是十分明确的情况下躲着走 。
另外 , 对责任者的重罚不利于查清事故的真正原因 , 造成当事者隐瞒事故 , 不利于事故处理原则的实施及事故的防范 。应该对造成事故的情况加以分析 , 区别对待 , 对屡教不改 , 玩忽职守产生的事故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 。对一般的工作失误 , 特别是知识贫乏性产生的失误 , 应该在制度上采取措施 , 制定防范对策 , 重调查分析而轻处罚 , 以鼓励员工自觉负起企业的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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