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房 社论:长租公寓监管空白急需补齐

最近很多大城市都发生了长租公寓“迅雷”事件,留给房东和房客的都是自己的话,因为影响不好,容易让人联想到几年前的P2P“出走”,引起广泛关注。
监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现象。最近,上海、杭州、成都、广州、合肥等城市对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行发出了风险预警,重点预警长期租赁公寓“AG内低产出、长收益、短支付”带来的风险。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房屋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要求房屋租赁企业禁止非法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以租金优惠为名诱导承租人使用房屋租赁贷款,并将租赁贷款纳入房屋租赁合同。
所谓“AG低”,就是以高于市场价的租金从房东那里获得房子,然后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租给房客。它伴随着“长期支付和短期支付”,即房东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诱导租客一次支付一年或至少半年的租金和押金,以获得巨大的现金流。比如一套住房市场价月租2000元,租赁公司以2500元的高价向房东出租,租金按月支付;诱导租客一年交19200,月租才1600。
众所周知,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以个人住房为主,传统的中介交易一般只收取一定的佣金。近几年出现的长期租赁公寓之所以采用上述模式,是为了低价抢客源,试图做大;还有人想一开始就拿现金流,这是典型的庞氏骗局。从近期“雷霆万钧”的长租公寓来看,要么拿到钱直接跑,要么投资失败破产。这和几年前流行的吸收公众存款进行再投资、放贷或自筹资金的网贷平台颇为相似,很多甚至来自于网贷平台的“转型”。
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就业门槛极低、缺乏相关行业规范等原因,长期租住公寓的“雷爆”受害者维权非常困难。企业以“管理不善”为由倒闭清算,受害者无法挽回损失,甚至很难立案。
因此,对于长期租赁公寓等租赁模式,监管部门迫切需要弥补监管空空白。此外,房屋租赁不仅关系到承租人和房东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构建。几年前,当决策层提出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时,“租购并举”、“租售平等”是核心内容。
要规范一个行业,必须从进入门槛开始。长期租赁公寓本质上是房屋租赁企业,要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加强对租赁企业的金融监管,限制企业过度使用金融杠杆,加强租赁市场的规范化。比如对托管房屋要冻结风险防控基金,可以是每月应付委托出租人租金总额的两倍。长期租赁公寓一旦发生爆炸,风险防控基金应优先用于弥补租户或房东的损失。
同时,租金与支付的时间差也应在监管范围之内。租赁企业不得超过租赁时间出租房屋,即房东按月或按季度支付,不能诱导租户半年甚至一年支付,严禁超越租赁企业权限。
此外,应加强政府提供的出租屋,将非居民人口纳入保护范围,通过“国家队”的租赁力量稳定和净化房屋租赁市场。
【长租房 社论:长租公寓监管空白急需补齐】应该说,在新事物频繁的互联网时代,监管有一定的滞后性是可以理解的。但在问题集中、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监管层应果断行动,通过分析利弊原因,及时出台规范性政策,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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