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补办流程 政策帮你问丨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要这样办理补领

营业执照是企业经营的凭证。
无营业执照的经营者,
没有公章,没有合同,
没有商标注册,没有银行账户...
那么,如果营业执照丢失了,
怎么处理?
近日,詹先生致电平潭“政策帮你问”热线:“店铺营业执照不慎遗失,如何补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帮你问问小团队。接到问题后,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查询相关信息。
【营业执照补办流程 政策帮你问丨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要这样办理补领】申报条件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企业应当在公司/企业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补发,然后申请补发。在我们区,公开发行的所有报刊都可以申请申报。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遗失营业执照补发/换发申请书。(内容包括:许可证的遗失或续期;公司/企业盖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宣告无效公告的报纸样本。
4.联络信息(未归档提交)。
5.组织机构代码证(未办理“三证合一”提交。原证明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样本;提交声明无需申请)。
6.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提交。原证明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样本;提交声明无需申请)。
7.营业执照原件。(如无损失,需提供)
注:换发营业执照不需要第三方材料。
处理过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2.审查:承办人应当依法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决定准予登记的,应当出具相应的登记通知书。如决定不予注册,则须发出拒绝注册通知书。3.发放许可证。依法准予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颁发许可证或者相应证件,并告知申请人领取。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591- 23122677
正文: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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