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死亡证明书样本 村委会社区委禁开死亡证明

据Anhui介绍,日前,安徽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死亡证明的发放和使用,严格执行火化业务流程,加强民政、卫生计生委、公安等各级部门之间相关数据的交流、共享和比对。
《通知》明确规定,正常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非正常死亡人员的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并对死亡证明的格式、填写要求、补发等作出具体规定。禁止村委会、社区委员会、村卫生室、死亡单位等不合格主体出具死亡证明。
【村委会死亡证明书样本 村委会社区委禁开死亡证明】此外,火化业务流程和档案管理将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各级火葬机构在接收遗体时,要认真核对死亡证明和殡葬承办人的有关证件。对于死因不明或可疑、异地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无处理意见、亲属不在现场未得到确认的情况,需要严格检查和控制,防止轻率火化和虚假火化,确保遗体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留下痕迹。
通知还明确,死者超过一个月未销户的,由派出所通知户主、亲属、随军家属或邻居申报死亡登记或公布死亡情况,并按相关账户管理规定销户。因特殊情况需要保留账户一个月以上的,经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书面申请,可以保留至公民死亡后三个月,在此期间账户被冻结。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也将实现数据信息交换和共享。民政部门根据同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提供的正常死亡信息、异常死亡信息和销户信息,及时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救助对象数据进行对比,防止出现救助对象死亡继续发放补助的现象。(新安晚报安徽网大榭客户采访人员冯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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