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 死刑 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害男医生”案一审宣判

2020年10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凤萍故意杀人、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凤萍退赔被害人罗某某经济损失九万八千余元给其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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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广西检察院通报称,李凤萍涉嫌故意杀人、盗窃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因感情和债务与被害人罗某发生纠纷后,利用被害人罗某醉酒睡觉的机会剥夺其生命,后又秘密窃取被害人罗某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2020年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杀害了榆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男医生罗某。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_原题是:“死刑!广西玉林“女护士杀男医生”案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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